2021-02-02 14:47 來源:海關總署
圖爲:深圳海關所屬深圳灣海關關員查獲涉嫌僞報品名走私液晶顯示屏 劉默婷/攝
11月(yuè)16日,經鑒定,深圳海關所屬深圳灣海關查獲的一(yī)批僞報貨物(wù)爲手機液晶顯示屏,初估案值人民(mín)币500餘萬。目前該案已移交處置部門處理。
10月(yuè)29日,一(yī)批申報爲“手機玻璃”的貨物(wù)由兩輛貨車搭載經深圳灣口岸進境,經現場關員查驗,發現該批貨物(wù)與玻璃存在差異,疑似手機液晶顯示屏,共26萬件(jiàn)。經取樣送檢鑒定,确認爲手機液晶顯示屏。(賈慧敏/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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